敬請協助轉知系上學生:115-1 舊生【學雜費減免】線上申請公告
115-1舊生學雜費減免線上申請公告內容
| 項目 |
說明 |
| 系統開放時間 |
115年6月1日上午09:00至115年6月24日17:00止(逾期恕難受理)。
逾期不予補辦。但低收、中低收及身障身分者因期滿需重新申辦者,不在此限。 |
| 115-1日、夜學制申辦學雜費減免資格 |
-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。
- 各類減免身分(1原住民學生、2軍公教遺族、3現役軍人子女、4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孫子女、5身心障礙學生、6身心障礙人士子女(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請勿申請)、7低收入戶學生、8中低收入戶學生、9五專前三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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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採「線上申請辦理」,不收紙本申請。 |
- 線上登錄路徑:校務行政e化資訊平台 — eCare
- 請先至系統填寫申請表 → 再將申請表列印簽名 → 上傳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檔案。
- 線上申請步驟:請參閱學生事務處生活組網頁 → 學雜費減免 → 申請須知 → 「操作手冊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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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線上申請注意事項 |
- 請留意截止時間,截止後系統將自動關閉;屆時無法再申請、修改、列印或上傳文件(系統開放/列印/上傳文件皆同時截止)。
- 請務必確認申請書及證明文件都已上傳;申請期間若應附資料不齊或有疏漏而未於期限內補齊者,視同逾期恕無法受理亦無法補上傳。
- 系統於115年6月24日下午17:00止準時關閉,此時正進行上傳中之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。
- 為避免上傳失敗,請盡早上網完成上傳作業,且須預留資料上傳時間。
- 退件或因重新補件而未於期限內重新送出,視同未完成送件(等同未完成減免申請),請務必留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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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查詢收件狀況及審核進度。(上傳送件後,不代表已完成申請,請留意系統「審核狀態」) |
- 請至校務行政e化資訊平台(校務e-Care)→ 線上填報及申請 → 學雜費減免申請查看。
- 若附件審核狀態顯示「請重新補件」,請依限重新補上傳文件,避免因逾期而影響權益。
- 若附件狀態顯示「通過」且審核狀態顯示「合格」即完成申請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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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應檢附證明文件 |
請參閱學生事務處生活組網頁 → 學雜費減免 → 申請須知 → 學雜費減免資格及應檢附證明須知。
【申請中低收、低收、特殊境遇家庭等類別需交115年的有效證明】 |
| 有減免身分要辦理就學貸款 |
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,再依減免後之註冊繳費單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。 |
| 其他 |
請留意電話訊息、個人郵件信箱及公務信箱,避免遺漏重要訊息。 |
| 減免業務承辦人 |
生活組薛小姐,電話:05-6315134、05-631517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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